原文标题:预通知·淘宝联盟关于短信营销执行规范的最新修订
本次规则变更于2018年12月28日进行公示通知,预计将于2019年1月3日生效。
各位淘宝客:
为了更好地规范短信营销推广渠道,进一步推动整个市场健康、稳定的发展,阿里妈妈将对短信渠道推广及处罚规范做以下优化调整:
1、违规原因统一为“短信渠道违规推广”。原短信渠道推广过程中如淘宝客出现虚假夸大、违规使用阿里集团品牌等违规行为,收到的违规原因是“虚假宣传”、“违规使用他人或对用户有误导嫌疑的名称、品牌等”、“暴力营销”,调整后凡是短信营销渠道推广过程中的任何违规行为,收到的违规原因为“短信渠道违规推广”,便于淘宝客及时整改。
2、常用违规扣分从site扣18分调整为site扣0分,不予结算site渠道的对应月份的佣金处置维持不变。
调整后淘宝客违规原因对应常用扣分如下:
关于短信渠道违规推广的案例解读(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情形)
1.不得未经对方事先同意擅自推送信息。对方虽事先同意但事后无法拒绝、退订信息。(解说版:如短信中需要说明退订方法呦!)
2.不得通过发短信形式拉人进群。(解说版:【***旗舰店】,非常抱歉的通知您,您在购买的商品已经降价, 返回差价、返现,请联系QQ号/微信号 等)
3.不得使用虚假或易使用户误会的言辞或推广用语等。例如:推广时误导用户领取实际不存在或与实际领取金额不符的红包。(解说版:红包已经到账、红包已经发放到您的账户 、100元天猫红包已到账、2018元红包已到账)常见违规词表举例详见解读
4.不得以官方名义发送短信。(解说版:签名即【】中不得使用官方名称)常见违规词表举例详见解读
特别提醒:签名即【】中出现阿里集团官方名称如“淘宝网”、“淘宝”、“天猫”等将按照“短信渠道违规推广”的严重违规处理(site-18分/次,且不予结算site渠道的佣金)。违规案例如:【天猫】尊敬的会员罗小兰,我们已将双11现金红包偷偷藏入您的淘宝。长按复制打开{手机淘宝}领取¥wA**jDXin¥回T退订
5. 通过短信息进行推广的,需要在短信息中明确注明发送者的名称,例如:公司名称、软件名称、网站名称、用户名称等。(解说版:短信内容中,短信签名【】符号里面的内容必须是代表发送者团队或身份的名称呦!例:“超级红包”“天猫双十一”不能作为短信签名;即不可在短信签名【】处出现【超级红包】等呦~)
短信签名参考模板:
短信签名参考模板:
公司形式:【**团队】、【**公司】、【**企业】、【**网】
个人形式:【**工作室】、【**(个人姓名)推荐】
特殊词使用场景说明详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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