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规则变更于2019年1月22日进行公示通知,预计将于2019年1月31日生效。
为更好的服务广大推广者,方便推广者更好的学习了解推广者规则,阿里妈妈根据市场发展现状,将对《阿里妈妈推广者规范》及相关的媒体协议进行升级。此次升级,不涉及具体权利、义务的新增或调整,媒体违规处罚相关的执行标准维持现状不变,仅是规则、协议结构重构或内容表述优化。
规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一、整合提炼原通用规范中第十一条(六)其他阿里妈妈有合理理由认为不合适的行为的交易类违规行为,让推广者方便阅读、快速了解规则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第十三条 交易类违规:不得存在如下任一交易类违规行为:
(一)在阿里集团所有的网站、软件等各种资源内,以店铺淘宝客方式进行推广。
(二)推广过程中出现虚假交易情形。
(三)采用代购模式进行淘宝客推广。
(四)推广者带来的交易中出现交易异常情形。
(五)返利网违背承诺没有按照网站规定返利给消费者并造成客户投诉的。
二、“淘宝客各项常见违规原因对应常用扣分表”违规大类将从原来的22项整合为二大类:“交易类违规” 和“非交易类违规”。
三、关于涉嫌违规(通知)条款的表述进行调整,调整后具体内容如下:
2、违规认定依据的特别说明:
1)阿里妈妈过滤系统涉及阿里妈妈核心商业秘密。如若系统监测数据结果、判断逻辑等被公开,会被部分恶意推广者利用进而规避、损害其他推广者、被推广商家的利益。
2)阿里妈妈将根据过滤系统排查的数据,告知推广者其涉嫌违规的行为类型。如推广者对涉嫌违规认定存在异议的,可申诉,阿里妈妈同时会告知推广者如何提供申诉材料,并校验申诉材料能否解释系统排查的异常数据,进而做出违规认定。
3) 如涉及纠纷,在国家相关部门处理过程中,阿里妈妈将视情况向相关部门提供违规认定依据。
四、媒体协议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淘宝客推广软件产品使用许可协议》、《阿里妈妈服务协议》6.2条违约处理措施新增如下约定:
如采取不结算收入处理的,则:
(一)因违规流量(点击等)与成交并非一一对应等客观事实因素的存在,如发现推广存在违规,将按阿里妈妈规则中心规范(《阿里妈妈推广者规范》等)不予结算相应渠道项下的全部收入,不区分是否违规流量对应的收入。
(二)交易类违规:轻度违规的不结算违规订单收入。除此之外,考虑违规行为的严重性,将按阿里妈妈规则中心规范(《阿里妈妈推广者规范》等)采取不结算相应渠道项下全部收入处理。
阿里妈妈
2019年1月22日
原创文章,作者:Taoke Show,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taokeshow.com/5251.html
本站交流3群:677386300 站长微信:616945023 站长QQ:616945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