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淘宝客及生态伙伴,你们好!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等相关要求,请您按要求基于您个人在2023全年的实际收入计算税款,于2024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在“个税所得税”APP中完成个税汇算清缴(如需),温馨提示,申报信息的准确与否会影响您个人的纳税征信,建议您对个人所得税APP中的联系方式和绑定的银行卡号等个人信息做好核对确认。
一、淘宝联盟淘宝客相关类型及税务处理概念说明
为方便个人淘宝客的年度汇算处理,我们就淘宝客在阿里妈妈淘宝联盟的个体类型及取得的收入再次做如下说明:
1、淘宝客类型说明
个人淘宝客:根据您开通淘宝联盟权限的淘宝账户对应绑定的支付宝类型进行区分,若为个人支付宝则定义为个人淘宝客,如您满足上述公告规定,则需完成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企业淘宝客:根据您开通淘宝联盟权限的淘宝账户对应绑定的支付宝类型进行区分,若为企业支付宝则定义为企业淘宝客,则您应作为企业合规纳税。
2、阿里妈妈淘宝联盟取得的收入说明
1)您通过使用阿里妈妈淘宝联盟不同产品/服务进行推广可获得两种类型收入:
平台和淘宝客合作并由平台支付淘宝客所提供劳务服务费,平台会依法作相关税务处理,其中个人淘宝客会代扣相关税金(针对此类收入,以下简称“平台相关收益”);
商家直接和淘宝客合作支付相应推广费,该模式下平台仅仅提供系统相关的技术服务支持。该部分收入,您需自行确认及申报缴纳税费(针对此类收入,以下简称“委托推广收益”)。
请注意:根据您在淘宝联盟获得的“平台相关收益”及“委托推广收益”,以及您通过其他方式获得的收入,请按国家法律规定,按时完成综合年度汇算,国家将按法律规定对税款多退少补。
2)淘宝客个人预代扣税相关说明:
个人淘宝客:淘宝客收入中“委托推广收益”,需自行主动依法向税局申报并缴纳税费;“平台相关收益” 阿里妈妈已基于相关法律法规据实进行预代扣税,并逐月申报缴纳给税局。您取得的上述收入需在2024年6月底之前完成个人所得税的年度汇算清缴申报,请及时依法履行纳税人义务。
企业淘宝客:淘宝客收入(含“委托推广收益”及“平台相关收益”)均需自行主动依法向税局申报并合规缴税;其中“平台相关收益”,阿里妈妈将在每次结算时发放结算金额的70%,预留30%将在企业向阿里妈妈提供合规发票且审核通过后发放(该笔款项定义为“预留款”,当年度预留款在淘宝联盟后台“扣税/款管理”中申请成功且寄送发票);
3)淘宝客结算中心相关字段说明:
预扣前收入:当次结算时扣除维权推广/处罚冻结相应费用后,可发放的预扣前收入金额,含“平台相关收益”及“委托推广收益”;
预代扣税/预留款:针对 “平台相关收益”,个人淘宝客为预代扣税,即按国家法律规定预先代扣的税金;企业淘宝客为预留款,在3个月内提供有效发票可退预留款;
实际发钱:预扣前收入扣除预代扣税/预留款后的当月实际到手金额;
预代扣基数:个人预代扣税/企业预留款对应的预扣前收入,即“平台相关收益”
二、FAQ
1、淘宝客在淘宝联盟收到的佣金,是否已扣税?目前看到的扣税是什么?
答:“平台相关收益”金额属于平台和您合作的金额,如您为个人,此部分平台会代扣相关税金。“委托推广收益”金额属于商家直接和您合作支付的费用,需要您自行确认及申报缴纳相关税金。目前您看到的扣税相关数据,仅为“平台相关收益”下的税务处理信息。
2、淘宝联盟预代扣税,交的什么税种,按照什么税率,有没有提供纳税凭证,按照什么税率交?
答:要分具体的场景,依法适用不同的税种及税率。
3、我是个人,会需要补税么?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
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您的各项个人所得都应当依法按时缴纳相应税金。淘宝联盟中,“平台相关收益”该部分即为“预代扣基数”,阿里妈妈已依法申报税局并进行预代扣税;“委托推广收益”(即月度“税前收入减去预代扣基数”,即为“委托推广收益”),需自行主动依法向税局申报并进行依法合规缴税,历史年度数据均在联盟后台“我的收入”报表中可查,请按税法合规要求按对应时间申报并缴税。如有疑问,敬请咨询主管税务机关。
4、个人年度汇算的具体政策有哪些?年度汇算的退税、补税有哪些办理方式?
详细内容请查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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